logo
当前位置 : 首页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3年第一季度易地扶贫搬迁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河北易地扶贫搬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5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90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扶贫办 自然资源部 人民银行关于调整规范易地扶贫搬迁融资方式的通知》(财农〔2018〕46号),现拨付你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易地扶贫搬迁中央补助资金2030万元,用于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国家确认的脱贫人口搬迁融资工作。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支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贷款实际发生额所产生的利息,不得超过利息总额的90%。

  河北省财政厅

  2023年3月8日

附件下载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