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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2年民航发展基金用于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场航线补贴资金绩效目标的通知
唐山市、邯郸市财政局,省交通运输厅: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剂2022年民航发展基金用于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场航线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168号),现对2022年中央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的绩效目标及指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及指标详见附件。其中,唐山市、邯郸市财政局按照附件1、附件2执行,省交通运输厅按照附件3—附件5执行。
请加强资金预算管理,严格按照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相关政策规定使用资金。要按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冀发﹝2018﹞54号),及省财政厅印发的《河北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冀财绩﹝2019﹞4号)、《河北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冀财绩﹝2019﹞5号)等文件规定,对照资金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和指标如期实现。同时,接受财政部河北监管局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1.2022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投资补助市级部分)
2.2022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中小机场补贴)
3.2022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投资补助省级部分)
4.2022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中小机场及支线航空和民航安全能力建设补贴)
5.2022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补贴)
河北省财政厅
202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