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
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华侨事务预算专项经费的通知
财政局:
为支持你市做好贫困归侨侨眷资助和扶持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6年华侨事务预算的通知》(财行[2016]95号)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市华侨事务预算专项经费 万元。收入科目列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13405“华侨事务”。请按照《中国侨联关于华侨事务预算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侨厅〔2019〕28号)要求,配合归口管理部门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专款专用,加强绩效监督,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2020年华侨事务预算专项经费安排情况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