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全球环境基金赠款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落实《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5号),规范和加强全球环境基金赠款管理,财政部对《全球环境基金赠款管理办法》(财际〔2007〕45号)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全球环境基金赠款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财政厅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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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全球环境基金赠款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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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全球环境基金赠款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落实《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5号),规范和加强全球环境基金赠款管理,财政部对《全球环境基金赠款管理办法》(财际〔2007〕45号)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全球环境基金赠款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财政厅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