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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考区关于发放2021年度会计初级补充审核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日期:2023年03月01日

定州考区考生:

2021年度补充审核的会计初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和《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自202331日起开始发放,现将我市有关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21年度参补充审核的会计初《证书》将于2023年31(周六日除外)集中发放。

二、携带资料

1.合格人员本人领取证书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他人代为领取证书需要携带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

三、发放地址

定州市清风南92号财政局207室会计管理科,联系电话:0312-2331326。

四、注意事项

1.合格人员前去各自报名点领取证书时,应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有序办理领证手续。

2.合格人员在领取《证书》的同时将领取到《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张,《登记表》由个人领回后填写,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中,相关填表说明详见附件。

 

附件:《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样表)》


定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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