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政治引领 守正创新 科学高效 竞进有为
当前位置 : 首页 > 会计服务 > 定州市
定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关于发放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日期:2022年03月09日
相关考生:

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新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冀会考办〔20186号)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度会计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2021年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

二、领取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领取地址

领取地点:定州市清风南街92号,财政局二楼会计管理科。

咨询电话:0312-2331326 

四、领取所需携带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不能办理领取);

2、填写《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

3、一寸近期免冠白色背景证件照2张。

五、疫情防控要求

1、请自觉佩戴口罩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37.3℃)。

2、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请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

六、需说明的事项

1、因故确需他人代领的,除携带上述考生证件外,还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2、领证时领取的《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要妥善保管,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因未存入人事档案造成的后果由领取人自负。

 

附件:

1、《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样表)》

 

定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3月7日

 

相关文档
本网站转载信息只代表文章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河北省财政厅观点。
声明:河北会计信息网原域名 www.hebkjxx.cn 已不属于河北省财政厅,请广大会计工作者注意,如有问题请与河北省财政厅会计处联系。